《>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关闭广告屏蔽管理*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
一是犯罪时手段低劣的,b如暴力手段,捆绑、卡脖、捂嘴等等;还有就是犯罪对象是JiNg神病患者、痴呆症、孕妇、病妇;长期对某一妇nV进行犯罪的;在犯罪过程中,非常暴力的。
二是针对多人犯过罪的,三是在公共场合犯罪的,四是两人以上针对受害者侵犯的,五是致使被害人Si亡、重伤等严重後果的,六是迫害未满14岁,不管对方愿不愿意,按犯罪论,且从重处罚。
别问我怎麽看,问法律怎麽看吧。
就田伯光这种的…明显可以判无期或者Si刑了。
林平之对田伯光这类人没什麽好说的,罪有应得!
你说你…你老sE批就老sE批吧,安安静静做个恋Ai攻略,好好去追求人家姑娘,你情我愿不好吗?你为什麽要强迫?
你看看人家小王,交了那麽多nV朋友,谁说过他触犯了法律问题?
所以说,无知…法盲真可怕!
这是法律底线问题啊…
咳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