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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急之下,他只能将那具“新鲜”的尸体挡在身前。
这种挡子弹的方式被惯用于影视作品当中,但实际上却完是在扯犊子,如果真的那样做,百分之一万会被打成筛子。
左明的这个组在力行社当中也算是骨干力量,配备的清一色是勃朗宁手枪。
当时向处于战争中的世界各国销售武器是美利坚最主要的一项收入,拿出来的“商品”质量自然不能太差。
而且,别说是勃朗宁、毛瑟等几种享誉盛名的手枪,就算是那些“杂牌儿货”,也不至于被人的身体给挡住,那还叫枪?
所以,用尸体挡子弹,最多也就能降低一点儿杀伤力而已。
子弹无法穿透身体往往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那几根相对坚硬的骨头给挡住,可是这种情况又能有几次?
徐志在将尸体挡在身前的第一时间就朝旁边蹿了出去,不过他的运气不是太好,那颗子弹没有击中骨头,而是直接从尸体的肚子上穿过。
还好徐志躲的及时,子弹擦着他的腰间蹭过去,留下一指半宽的一道伤口。
鲜血汩汩而出,但是徐志根本顾不上,在地上滚了一圈儿之后立即站起来,一直别在腰里的驳壳枪同时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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