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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去过光之吧吗?”
罗杰一边开车一边指着前方的夜店问萨米尔。
萨米尔耸了耸肩:“去过两次,一次是去杀人的,一次是去救人的。”
“那太可惜了,这是纽约最有品味的夜店,我真希望第一次是由我带你来的。”
“我倒怕这是你最后一次来逛夜店了,别忘了,还有一帮杀手在惦记你呢。”
罗杰却不以为然:“跟躲在地洞里一辈子相比,我宁愿选择一分钟的快乐,哪怕一分钟后就有人朝我开枪。”
反正打中了也没事。
这话太合萨米尔的胃口了,所以下车的时候,她故意从罗杰这边,蹭着他的大腿下去。
这是全纽约最旺的夜店之一,门口永远排着长长的队伍,但罗杰这种级别的,不用排队。
泊车的非裔小伙看到罗杰,赶紧点头哈腰走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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