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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本名元崇,字元之,陕州硖石人,唐朝名相、著名政治家,嶲州都督姚懿之子,曾任武后、睿宗、玄宗三朝宰相常兼兵部尚书。
姚崇初以挽郎入仕,迁兵部郎中,得到武则天赏识,擢兵部侍郎、同平章事,迁兵部尚书、名列宰相。
神龙元年,协助张柬之发动神龙革命,迫使武则天还位于唐中宗,受封为梁县侯,同情武则天遭遇,出任亳州刺史。
入为中书令,革除弊政,颇有作为,不肯依附太平公主,贬为申州刺史,唐玄宗亲政后,拜兵部尚书、同平章事,迁中书令,封梁国公。
提出的《十事要说》,力主实行新政,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整顿吏治,淘汰冗职,选官得才;抑制权贵,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的出现,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执政三年,誉为"救时宰相",与房玄龄、杜如晦、宋璟并称"唐朝四大贤相",以开府仪同三司致仕。
开元九年去世,终年七十一,追赠太保、扬州大都督,谥号文贞。
姚崇祖籍吴兴,年轻时生性洒脱,注重气节,勤习武艺,以打猎自娱,二十岁后发奋读书,以孝敬皇帝挽郎的身份步入仕途,又考中下笔成章举,授为濮州司仓参军,累迁至夏官郎中。
万岁通天元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作乱,攻陷河北数州,当时,军机事务繁忙,姚崇处理得当,有条有理,深受武则天赏识,被擢升为夏官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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