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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天的相处,普林斯已经大致摸透了安斯艾尔的性格——脸皮薄,做什么都很认真,在某些地方又会莫名的古板坚持。所以他现在先答应下来,反正一会儿那人在隔壁,也看不到他吃没吃。
两三天没好好睡,他真的太累了!但他又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不想辜负安斯艾尔的好意,便在心里默念:如果洗完澡还有力气就吃。
虽然对方没有明确表明出和自己已经成为朋友,但是普林斯觉得这个机会是有的。因为这两天里他明显感觉到安斯艾尔对他的接近虽然不适应但是不反感,还特别照顾他。再加上,除了性格好外,安斯艾尔的长相也特别符合他的心意,所以其实不管安斯艾尔怎么想,普林斯已经单方面承认这个朋友了。
上辈子在庄园里只有管家的儿子陪他玩,可那小屁孩总是哭,所以自己也不爱和他玩。这辈子一直被关在宫殿里,每次出去都偷偷摸摸的,也没认识什么同龄人。因此安斯艾尔算他普林斯两辈子里第一个好朋友。
想到在森林里安斯艾尔温柔地给自己擦干净脸,又怕自己受凉拿出袍子给他披上,普林斯心里就暖洋洋的。
摸了摸身上厚实的外袍,看着低头拿钥匙的安斯艾尔,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算了,还是吃完再睡吧。
“尊贵的客人们,房间在501和502,请跟我上楼。”侍者上前,带着他们上了旅店五楼。
告别安斯艾尔后,普林斯进了房。
房间里有精油在幽幽地烧着,洁白的床被散发着强烈的吸引力。恋恋不舍地看了眼床,普林斯进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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