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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上,那是顶顶让人头疼的一号混世魔王。
他们结婚那年,江洵家里资助了一部分,他们夫妻俩添了一部分,在燕京买了一栋三层小别墅,可那不久她就怀孕了,为了孩子着想,文宝三岁前,他们基本住江洵那儿。
工作原因,江洵回家前基本都会在单位里洗澡,可有一次忘了是什么原因,回家洗的澡。
当天他出现场,回来一身味儿,进家门口,他连卧室都没进,便扒了衣服放阳台上,去了公卫洗澡。
沈余年听到他回来的动静,跑出去后也被衣服上那味儿熏得不轻,又担心细菌病毒,想着戴上口罩后再帮忙洗衣服。谁能想,就那两分钟的工夫,两岁的文宝跑,哦不,爬了出来。
夏天地上凉,他会走也不走,特别爱爬,光屁屁上裹着个尿不湿,说起话颠三倒四,在沈余年看见他时,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着个东西,举起来咯咯笑,“麻麻,虫,虫虫,吃虫虫。”
沈余年大惊失色,待看清那是一条白胖的蛆,整个人差点晕过去。
再后来,他们搬了新房,江大宝便成了小区一霸。
辣手摧花、欺猫逗狗,邻居家老大爷还没吃到嘴里的草莓,他连藤给拉回家了,隔壁老太太在院子里拔萝卜,他好奇得不行,从栅栏下头往人院里钻,屁股卡住后,消防车都给惊动了。
沈余年觉得丢人,又下不去手收拾,也就江洵这当爹的,耐心十足,三天两头领着儿子上左邻右舍家里登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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