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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被吓坏了。
放完两枪后,他把枪往床下一扔,接着迅速离开租住的房子;在跑到屋前空地时,看到汤普森被一群人摁到在地,背上至少有六只脚。
他被吓得悄摸地逃走,根本不敢近前来看一眼。
在三天辗转逃跑了三座城市后,他估计应该差不多了,于是在第四个城市的郊区一家旅店住下。每天都打电话到汤普森的公司,从侧面了解这桩事件的进展。
汤普森有贸易公司,有经常合作的律师事务所,遇到法律纠纷,汤普森就会找这家事务所;这次也一样,他请这家事务所的律师来处理有关问题。
所以,有些事情的进展,他那些关系密切下属会从律师那里得知,而汤森格尼也因此知道了一些进展。
在得知汤普森的律师会做无罪申辩后,他稳心了。都是老手,现场不会由于多少痕迹,汤普森也不会供出他,应该没问题了。
他的心情开始放松,试着开始出门享受收获,到外面走走,当做旅个游……
在第九天,他刚刚带着相机来到沙漠边沿,想拍几张奔跑的袋鼠照,发现后面驶来一辆破破烂烂的越野车,从车上下来三个矮个白人,一个提着一个啤酒箱,一个提着一个包裹。
驾驶员用不知道是哪里口音的英语朝他打招呼,“汤森格尼先生,没想到能这里见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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