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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恣风讥讽一笑,道:“魏家长女?真是可笑。我曾受过她的恩惠,纵使她今日风光不再,人人骂她是个没用的窝囊废,可我知道,那个七步能作一诗、百里能穿杨的盈盈少女,绝不会是你这样的人。别人不信她,可我信她!”
魏樱只当他在拿她戏谑罢了,毕竟她自身难保,怎么可能给予别人恩惠?若是五年前倒是可以,可五年前她不在这个小县城,而在京城,他又如何认识的她呢?
思及此,魏樱咬牙切齿地道:“就不允许星辰跌落成破石头么?而且我真的是魏樱!”
虽然她现在落魄不堪,但想当初,魏樱的名号在京城可谓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人都戏曰可以等她长大成人,情愿当她的第一百零八个小侍。
由此她还荣获了许多“少男杀手”、“风流才女”、“阔少们最想嫁的人,没有之一”此类的称号。
世人还总爱提端午佳节,关于她的美谈佳话:一眼望去,万千人中,一袭白衣,最为出挑。策马扬鞭,飒如流星,拉弓而射,百发百中。回眸一笑,倾国倾城,无论男女,为之倾倒。
想到这儿,煜恣风更确信自己的看法,于是道:“呸!繁星再跌落,也变不成茅坑里的臭石头!如果你是大名鼎鼎的魏樱,我到时候跪下来给你磕三个响头!”
“如果我真是呢?”
他的剑眉一挑,怒气更甚,他最听不得别人拿他恩人的名义招摇撞骗了,于是呵斥道:“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样子,你哪里配的起魏樱的名号?她倒是宛如天神,但你呢——你却宛如智障。”
听着那小倌的嘴像连击袍一样不断对她发射,魏樱感到十分委屈,不屈不挠地道:“我?我不就衣服打满了补丁,晒黑了点,又造的皮肤糙了点,长了点痘嘛,怎……怎么就不是我自己了?不信你可以问问楼下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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