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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只有议长被确定不能履行职务两周以后,才能再次选举议长!”
“原来是这样!那现在谁来管理议会呢?”
“这个吗!法律没说,呵呵呵,可能是我们自治吧!”
这个要求就难了。自治,那还不乱套了!而且,最难的是,现在议长算不算不能履行职务?这法律有问题呀!没准一会儿议长打电话回来,那还是能履行职务的吗!
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如果议长被绑架了,还能履行职务,那会想办法为自己赎身的,那不是被人家黑了一大笔。
蒂格斯议员:“我说诸位,现在议长不能履行职务了,我们是不是选举个新议长?如果选我当议长,我会让大家过上好日子!”。再选,可能就是我票数多了,呵呵呵。
某议员a:“蒂格斯议员,你是不是太心急了?按照法律,我们要等两周!”
某议员b:“对呀!要等两周!而且,我认为刚才墨菲卫队长命令击毙议长的做法明显违背了我们的法律。请求逮捕卫队长!”。
卫队长是保护大家安全的,都敢朝议长开枪,那对我们是不是跟过分?不搞定墨菲,我们大家都害怕!
蒂格斯:“可是现在墨菲在全力营救议长,如果逮捕卫队长,没人指挥,那议长不是更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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