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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车是他从旧物市场买来一辆旧的28型加重自行车,又买了一辆24型童车改装成的。
他把大车的两个轮子用一个轴杠筒连起来,杠里是传动装置,把飞轮放在了中间,用链条连在齿盘上,通过踹脚踏板的直线运动,用直齿带动扇形齿驱动齿盘转动,使链条通过齿盘带动飞轮,左右两个扇齿更替,各带动齿盘转半周,既省力,速度又快。
前面的小轮是转向轮,上面安了方向盘,两轮中间是一个靠背椅子,安在改装的三角架上,上面支了顶蓬。开着它就象驾驶汽车一样,速度最高可达20公里。
他骑这辆车上下班,引来了许多行人的目光,把交警也招来了。
交警是管机动车的,看到这辆车是人力的,找不到执法规章,便交给自行车管理处处理了。
当时改革开放已经近十年了,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自行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过多干涉,放行了。
这辆车成了岭城的一道风景线,每当停下时都被人们围观。有说好的,也有说不安全的。
马维东索性又给这辆车安上了电喇叭和转向灯以及尾灯,把其不断完善,使其越来越象小轿车了。
那时候,公园里的一些游乐设施已经实行个体承包了。一个小老板找到了马维东,一出口就出1000元钱一辆,让他给做5辆这样的车。
马维东算了一下成本,一辆只需500元,5辆能挣2500元,这可是他三年的工资啊!
当他做出了两辆后,麻烦来了。先是工商部门让他办营业执照,后是税务部门来核税,接着工业部门来人让其办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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