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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知知家就属于最后一种,原主本就有回城的念头,只是一直在犹豫,可陆斌的信却让她下定了决心。
原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而原狗蛋家也属于最后一种,或者说更加悲剧性些。
原狗蛋的妈妈名孙爱梅,是地地道道的红砖村人,而他的爸爸是一名知青,姓原。
孙爱梅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下乡的原父,原南。
可原父不喜欢她,更是一心盼着回城。
可孙爱梅爱他如痴如狂,时时刻刻都想嫁给他,于是,孙爱梅设计,让两人一起落水,抱在一起,还被人看见。
在这个年代,发生这种事情,相当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是必须在一起的。
无奈之下,原父只能娶了孙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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