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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婚前是最忙碌的,但孟姜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见了余默叔叔和婶婶两次面,去了一趟市里逛供销社、照结婚照而已。
哦对了,每天还多了一项玩亲亲的游戏。老男人一旦开窍,和老房子着火是一样的道理,挡都挡不住。
而余默则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要将县城的房子重新粉刷一遍,要变着法子各种采购。钱和票他有,但地方供应太少,买不到想要的东西。
家具大件不买,反正买了也带不走。但他想给孟姜买两件呢子大衣,买两条布拉吉,买两双皮鞋,还要买擦脸油,然而小城市并不好买。
虽然他不懂,但他这些年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大城市,也见过其他女人穿着。当时不在意,现在却觉得,自己媳妇模样好、性格好、能力好,总之哪里都好,不能比别的女人吃穿住用差了。
他要努力做到最好!于是为了采购这些东西,给海城、京城的好友都写了信,总之时髦的东西多多益善,他有钱。
孟姜本来劝他意思意思置办点得了,反正以后到了军队也用不上。但他每天打了鸡血的样子,觉得又好笑又心疼,随他去得了。
日子过得很快,等余默结婚申请批复一到,两人立刻当天领了结婚证,第二天就办了婚礼。
这年代婚礼最忌讳大操大办,在主/席头像面前,两人宣誓结婚,婚礼就此完成了。全程没有聚餐,没有爆竹庆祝,只有双方亲友、同事和亲戚聚在一起,说说祝福的话,吃吃糖喝喝茶而已。
孟姜穿了一件红色布拉吉,脚蹬红色高跟鞋,已经是最靓最惹人艳羡的新娘子了。对比上辈子穿过的长达百米的华丽宫装,和头上戴着的几十斤重的凤冠,孟姜觉得这个年代的婚礼就是结个寂寞。
不过人性都是一样的,洞房花烛夜,累死耕地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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