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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秀才大概也没想过那破烂会声名大噪,不仅把我生平事迹编进去,还用了真名。这下好,说到阎婆惜这三个字,脑袋里自然而然联想的都是□□。
我姓阎名婆惜,死时十八岁,青春正好一枝花。杀我的人是我丈夫,用了一把快刀,手起刀落,我的脑袋就顺滑地滚落了下来。
我飘在床榻前,浑身颤抖地打量着床上身首分离的尸体,她和我形容相貌一模一样,断裂的脖颈还瘆人地向外淌血,美丽的头颅搁在旁边,一双死死瞪大的眼睛里凝固着无限惊恐。
以前我对鬼神之说,不敢完全苟同,也揣着份敬畏之心。看到这血腥惨状,愣了会儿明白过来自己死了,躺在床上的是尸体,飘在床前的是魂魄。
明白过来自己凉透的瞬间,我眼睛睁得比死前那副惊恐样子更大,抡起拳头往宋江身上砸,“宋江,你这个挨千刀的,就这么把老娘杀了!你好狠的心,宋江你这个活该千刀万剐的!”
我丈夫叫宋江,在陈留当个押司小官儿,他们都叫他姜押司。他杀完我之后,魂好像给吓掉了,僵硬着身子蹲下来,手抖得厉害,仿佛握着块滚烫的木炭,不得不放在掌间。
他靠着床沿一动不动,他脑袋旁边就是被他砍下来的我的头颅。
“宋江,你还老娘命来,你还老娘命来!”我愤怒至极,对他拳打脚踢,但是没有作用。它们都好像穿过了空气似的,穿过了他的身体。
飘在床前的我是魂魄,我才像空气,不能被看见,不能被听见。
“宋江,你个该千刀万剐的,你给老娘偿命!”我用手掐他的喉咙,两只手倒是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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