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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不同公司,但离得很近。我率先去北京落脚,安顿好之后,顺手把自己认识的中介,介绍给了还没找到房子的你。
谁知道这位中介是刚刚入职的新员工,在收到你“押一付三”的转账之后,就被公司急召,前去参加封闭式培训,整整两天没开手机。你两天内打了无数次电话,无法接通,误以为是遇到了骗子,不得已打电话给我询问情况。
我当场就吓蒙了,六神无主,乱七八糟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堆。
事后,当你跟中介再度取得联系时,你告诉我我当时在电话里把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都报给了你,我卡里有自己做兼职赚来的八千块钱,全部都给你。
你在电话里笑着骂我傻,“多大点事,可以报警啊——你赶紧把银行卡密码改了。”
那八千块钱是我最后的身家。林寻声,你不知道,要是因为我的关系让你蒙受任何损失,我会愧疚一辈子。
在北京,我和你见过五次,但都不是单独。
第一次是大家一起去涮羊肉,你啃掉了四根羊蝎子,我喝完了一扎蒙古奶茶,我俩撑得走不动路,瘫在椅上拍肚皮,活像两个混吃混喝的社会败类。
第二次,大家一起去玉渊潭看樱花,人山人海,我们怕走散,扯着嗓子互相吆喝。你说这里的樱花很普通,不如我们学校里一半的好看。那天,我偷拍了一张你的照片,现在还存放在我的电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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