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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穷途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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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他受的第一种毒,所以记忆深刻。

        那年他十岁,幼稚又认不清形势,心中还坚定自己是夏朝皇子,骨子里带着愚蠢傲气,觉得自己虽然被送来北胡为质,那也是为了王族大义暂居他乡,总有一天是要还乡的。怎么肯做这种让母亲耻辱,让祖宗蒙羞,与卖国贼没有差别的奸细。他说什么也不肯就范,仰着头直挺挺地站在河边不移丝毫。这番抵抗的姿态触怒胡人,直接被一脚踹到河里,呛水病倒。还没等病愈,就被下放水牢月余,硬生生熬过了头一个月的毒发,挺过了棍棒鞭打,忍过了火炭烙烫……也没有等来丝毫援助之手。

        永夜般漫长而绝望的黑暗,足以践踏身躯,打碎骨头,把人从□□到灵魂全部摧残重塑。

        江荻川这才意识到,说什么狗屁大道理,他不过是被抛弃的那个罢了。自离京那日起,他就不再有故乡,也不再有家。

        “吾日暮而穷途,故倒行而逆施。”

        既然如此,还苦守那些荒唐执念有什么用呢?不如恣意过活。

        区区蚁贼之毒。

        江荻川在心中暗自计数时日,不觉得害怕,反而提起了些兴趣。

        不合时宜地,他想起那个好哥哥把他送去学堂前的一日。

        江霜序比他大几岁,个子高,牵着他的手走过大街小巷,不像个高高在上的郡王,反而像是寻常人家稳重可靠的大哥。他亲切地和街坊四邻打招呼,砍起价来也有一套,事无巨细地采买各种文房用具,连一支笔,一沓纸都不假手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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