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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天的时间,走走停停,最终赶到了离青崖最近的一个小镇子。
当然,拖后腿的自然是莫小公子,若只是卫离一人,早就不知道走多远了。
莫知客本就是一个富家公子哥,自小就没受过什么苦楚。此番赶路到真像卫离所说的那样,头一天走的狠了,第二天差点没起来,两腿如灌了铅一般酸疼走不动路,还劳卫离背了他一截,又用内力帮他按摩了一下双腿,才能接着赶路。
而后他们就毅然决然的当了那块本来用作报答的玉佩,用银钱买了一辆马车。
若按照莫知客那块玉佩的质量,再这样的小镇上自然就叫不上什么价钱,也算是贱卖。但是无法,谁让虎落平阳了呢。
卫离买了被褥吃食装好水囊,整理好了就重新出发。
赶马车这种事情也只有落在了卫离头上。瞧着那小公子白生生的双手,卫离都怕麻绳把他的手划破,人间清贵小公子哪里会驾马车。
虽然卫离也没驾过车,但是总归有功夫傍身,力气比之寻常人都要大,就算架不好,拉总归是能拉的住的。
索性在这方面她还是挺有天赋了,上路不一会就能平缓行车了。总觉得学会了什么奇奇怪怪的技能。
莫知客坐在颠簸的车厢里,手指轻点这车窗,“劳烦卫姑娘了,知客惭愧。”
卫离拉着绳,头戴着遮阳的帽子,被马车激起的烟尘迷得眯起了眼睛,“莫公子见外了,我以为这几日相处下来,我同莫公子已经算得上是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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