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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溪繁在日记里写:“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路辉阳更傻/逼的人吗?我想是没有的。路辉阳,全世界的傻/逼之王。”
他对那个姓金的女人谈不上恨,但肯定也谈不上喜欢。路溪繁在意的,是她肚子里那个不知道是男是女还是不男不女的小东西,那一团肉。
现在它只是一团肉,可如果它生下来了呢,它就会慢慢长大,变白变胖,变高变大。最后会说会笑,会跑会叫。
到了最后,它会变成一个路溪繁最为痛恨的究极体,浑身上下刻满两个大字:威胁。
路溪繁讨厌姓金的肚子里那一团肉,他立刻向上天许愿:拜托拜托,让天上来一道雷劈死姓金的和她肚子里的小孽种吧!
他知道自己所谓的爷爷奶奶并不喜欢自己。要不是没有替代品,他们恐怕巴不得立刻把路溪繁赶出家门。毕竟经过了三年前那件事后,路溪繁刚从工读学校回来时,就连拿水果刀削个皮都会引发路鸣和路夫人的心跳加速。
当然了,如果非要说他们会喜欢路溪繁身上的某个地方的话,路溪繁想他们大概最喜欢的是自己腿中间那二两肉。如果没有这二两肉,路溪繁这个人根本就不会存在。从这个角度讲,二两肉就是路溪繁,路溪繁就是二两肉,路溪繁和二两肉之间达成一种奇妙的辩证统一关系,二两肉依附于路溪繁存在,而路溪繁这个人不过是二两肉用来装饰的外延。
路溪繁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这二两肉还是痛恨这二两肉。
毕竟他妈曾经告诉他,当年路家老太太若不是看到了B超图像上那个小鸡/鸡,路溪繁根本连被生出来的资格都没有。路夫人一定会立刻拉上美容小妹,把她哄也好推也好骗着也好,总之是立刻塞进人流手术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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