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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
其实,他只是想调侃一下,没有夸赞的意思。
作为哥谭最富有的男人的养子,迪克不至于看见一件上万的名牌西装就大惊小怪,这样的衣服他养父能每一天穿一套还不带重样的,令他觉得稀奇的是对方竟然穿正式西装上班。
警局没有要求警探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穿正式西装,只有衬衫加西裤也是可以接受的,而像克劳斯这样整齐的西装三件套,彷佛下一秒就要上T台走秀的,迪克还是第一次见。
无可否认的是,克劳斯的确是配搭得很好看,西装丶马甲和裤子都是一整套的,内搭颜色浅两度的格子纹领带和黑色衬衫,配上棕色的牛津皮鞋,活像从上世纪的黑白照片里走出来的贵族绅士,造型很有年代感,至少迪克没见过穿西装穿得比他更有味道的男人。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真的挺有衣品。
……有衣品到一个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是来上班还是来作秀的地步。
光靠警探的薪水不可能负担起这身打扮,所以当初克劳斯来到这个分局时,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当警察来玩玩的富二代,并且是靠关系进来的。
这使得迪克一直很好奇,到底克劳斯是什么来历。
&规定,每个警员至少要当三个月的巡逻警官才能被提拔为警探,但是他在翻看一些档案时就发现克劳斯根本没当过巡逻警官,甚至连警校那边都没有他的资料,直接空降成为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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