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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分家(修) (5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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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传出去后,吴桂芝找了厂领导,说她大闺女宋琳琳可以嫁给李大明,二闺女宋娇娇拿进厂的工作名额。

        宋琳琳才二十岁,厂领导觉得岁数有点小,但吴桂芝说,琳琳就崇拜英雄,非李大明不嫁,若你们厂领导不答应,我闺女一个想不开,出了啥事儿,你们可得负责!

        厂领导一听,这还被赖上了,无奈跟李大明说了,李大明本来也不愿意,才二十岁,自己比她大那么多,总有点老牛吃嫩草之嫌。

        可架不住吴桂芝一趟趟地跟领导缠磨,领导呢,也是真怕出什么别的事儿,就再三劝说李大明同意了。

        吴桂芝问李大明要了两百块钱的彩礼。

        李大明一个月的工资才二十四元钱,二百元钱,他得不吃不喝足足攒上大半年才行。

        他是不想给的。

        吴桂芝也太得寸进尺了,本来厂里跟她说好了,给一个工作名额,其他费用就从简了,可她又哭又闹,说什么养闺女就是赔钱货,到临了,一分钱也捞不下,她怎么命那么苦啊!

        厂领导哪儿经得起她这样闹腾,开会商量了一下,决定这二百块钱,李大明出一百,另外一百厂里给报销了,就只当是奖励他救人了。

        如此,李大明跟宋琳琳才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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