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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的地方在C城东部,温静住的地方在C城西部,两个地方徒步走过去的话,最少要一个小时的时间,这期间要遇上多少丧尸,他想都不敢想。
他并不是一个自律多锻炼的人,平时扛桶水上楼都费劲,更别说跟人打架。
他连自己的性命安危都不能保证,又谈何保护他人,还全身而退去偏远的乡下?
但作为乐乐的舅舅,无论生与死,温纶都得去城西。
以之前温纶看过的丧尸电影来看,丧尸多以唾沫血液传播,也就说,只要被丧尸咬一口,如果不能及时砍断被咬的部位,阻断血液扩散,那么被咬的人很快就会变成丧尸。
对付丧尸只有两种办法,那就是砍断丧尸的头颅,或者直接捅坏脑子,破坏里面的神经枢纽,丧尸才会彻底的死去。
普通人杀只鸡都费尽儿,更别说砍断丧尸的头颅了,那需要绝对的力气和勇猛无畏的心理,温纶自认为办不到。
既然办不到,就得想办法避开丧尸,也要尽力保护自己,不被丧尸咬。
温纶走去房间,找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和棉裤穿在身上,又去杂物间,找到透明胶,将自己大腿和胳膊用透明胶绑了一圈又一圈,形成一个透明胶盔甲,这样能有效的阻止丧尸尖利的牙齿咬到自己的血肉。
接着,他又找出一个黑色大容量的双肩包,把冰箱里为数不多的三桶泡面,一盒方便饭,一包火腿肠,两个鸡蛋,半瓶老干妈啥的丢进包里,又把家里备的感冒药,日常急救包,酒精等等一股脑的放进去,戴上口罩,手握菜刀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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