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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又从精神病院逃跑了(43) (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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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同意。

        一是确实觉得麻烦,二是因为,他不想。

        是的,很直白,他不想和她离婚,那份离婚协议书上他虽然签字了,但“闻述声”这三个字,他写的是错的。

        比如“闻”中含着的“耳”,他故意少写了一横。

        再比如闻述声的“述”,他特意少写了一个点。

        离开他的人太多了,他不舍得再看见自己身边的人离开。

        所以,与其说他喜欢喻绯。

        不如说他从一开始选择和她结婚,就是因为把她当做了值得的家人。

        而乐绯是在少年时那段腐朽日子里的萤火虫,她指引并陪伴着他,告诉他世界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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