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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四章 及笄待嫁 (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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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来新年,她已虚年十九。

        汉廷为奖励生育,提倡女子早婚,在惠帝朝就曾明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口赋五算”,即五倍征收口赋,约每岁须缴纳百钱,其中年满二十未嫁者,甚可酌情再加课罚金。

        若放在后世,必是得被公知精英和人犬斗士狂喷的。

        今上登基后,虽逐步减免乃至有意彻底废除丁口税,也不再对女子出嫁的年岁做硬性规定,朝廷却仍是鼓励百姓生育的,晚婚晚育虽不再课罚,然对“优生优育”和“多生多育”,皆有相应的奖赏,譬如减免税赋,免赀就学乃至按月发放“育儿津贴”。

        故而,汉人到得赵莯这般年岁,女子多半早已嫁人,男子也多半娶妻生子了。

        赵氏夫妇不乐见她再耽误下去,若赵婉嫁的是寻常世家子,让她随嫁过去,将来或有被收房的机会。

        然赵婉现今嫁入天家,且是要做太子妃,赵莯年岁已大,才貌不算太过出众,性格也不足够坚韧,要入宫随嫁,那势必活得艰难。

        且不说太子殿下会不会瞧得上她,就算真有所临幸,在赵婉未曾诞下子嗣前,她也仍是要喝避子汤的。

        若她比赵婉先得孕,势必难脱“忘恩背主”和“魅惑储君”之名,别说诞下子嗣,小命都未必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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