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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魏国就就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制度。
第一项政策就是奖励农耕,鼓励人们开垦荒地,对于新开垦的荒地免征三年赋税。奖励农业技术革新,如果有人在种子培育、作物栽培、农具革新等方面有所发明,国家给予重奖。
第二项政策竟然是激励商业,在这个商人没有政治地位的年代可谓是创举。魏国对于商人首先是提高商人的地位,“士,农,工,商”中商人的地位最低,而魏国现在把“农、工商、”并列,并允许商人做官。另外魏国还大力招商引资,从关税和市税方面给以一定期限的优惠,吸引各国商人到魏国进行商业经营。为了保护商业,还专门出台了《税收征管法》、《商标法》等法规。
第三项政策是魏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在李悝为魏国制定的法律基础上,又加上了许多法律法规。首先公布了一个总体的《宪法》,其他的法律法规都不得违背《宪法》。其次才是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如《农业保护法》、《农田水利法》、《兵役法》、《保甲法》、《劳动法》、《婚姻法》等等。
对于《婚姻法》,魏申想了许多,没办法,只好在向社会屈服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施行。例如在魏国提倡一夫一妻制,而不是必须一夫一妻制。魏申还信誓旦旦的说,一夫一妻制,从我做起。但是,根据社会现实,规定了如果超过四十岁,夫妻二人没有孩子,才允许纳妾。对于年龄也有了限制,男女双方年满十六周岁方可以结婚。
第四项政策是有关于军人的,首先修订了《兵役法》,大力提高军人地位,对于军人的待遇和生活都制定了详细的保障措施。另外还颁布了《退役军人保护法》,第一次对退役的军人制定了待遇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尤其是伤残军人和牺牲的军人更是提高了抚恤金等等。
这条措施一经公布,马上获得了魏国所以士兵的拥护,各个军营都发出了“魏国万岁”、“魏王万岁”的呼声。
在新发布的诸多制度中,魏申尤其强调了最后的“六个统一”。其实说是统一,还只是在魏国内部施行,但是魏申希望能够在所以诸侯国统一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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