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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华也沉浸在重逢后的喜悦中。她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这个男人了,已经把他深深的埋藏在内心深处,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把他拿出来,回味当初苦涩中带着甜蜜的感情。她知道和他并没有发生爱情,但是这个男人在最需要的时候走进了她的世界,她的生活,让她在自卑中找回自信,在最彷徨的时候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可以说对这个男人的感激之情大于爱情,如果没有林燕的存在,会义无反顾的嫁给他。但是世事弄人,认识他的时候林燕就存在了,在嫉妒的同时也为林燕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一个女人一辈子求什么呢?不就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吗?
她非常珍惜、怀念在玫瑰饭店的那段时光,感觉是自己过的最充实的一段日子。虽然比老谭大三岁,更愿意像个小姑娘一样跟在他身边,把他当成哥哥。想到老谭陪她走过的路,还有他说过的话,心里的那份柔情被触动。那时他还是个脸上带着过早成熟的青涩大男孩,现在,已经是个真正成熟的男人。但还是叫人心动,想不由自主的靠近。
当然,这只是内心的一个冲动,现在已经是有家有业的人了,一个四十岁的家庭主妇。无情的岁月让人不情愿的步入中年,有些冲动只能是心中的一个幻想,或者是个闪念,写在脸上的生活不允许再有什么年轻的浪漫,能够见到十多年前的老友已经心满意足了。
老谭问艳华:“你现在干啥呢?”
艳华说:“没干啥,在家待着。你呢,还是干厨师?”
“嗯,厨师,给人家炒菜。”老谭说。
“你家孩子多大了?”艳华问。
“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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