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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一览众山小 (1 / 3)

还不赶快来体验!!!

        登山适合早出发,因为越到山顶就会越寒冷,山下穿单衣的时节,山上也是要穿着棉衣的。选在还比较清冷的早晨就出发,身上厚重的皮衣就不会显得那么闷热,七千级台阶如果速度够快的话,是可以在下午就爬上去的,这样也就可以避过最冷的黑夜。

        早饭吃过之后,雷拉格便主动陪同着爷孙俩,去整理出来这一趟要送上山去的食物,既算是饭后的走动,也同时是不让对方觉得自己刚才说要帮忙只是虚伪客套,免得生出尴尬。

        从背包里拿出最压底儿的毛皮大衣和钩锁,装备在自己身上,然后背包里则是装进了要送往山上的土豆、地瓜、肉块等食物。紧了紧身上的衣物,果然这么厚重的大衣,对于生活在溪木镇的雷拉格来说还是有些不太习惯,溪木镇气候温和,即使是冬天也用不到穿这么厚重的衣物。

        对于雷拉格自带了装备,老送粮人感到了更多一些的亲切感,只有小乡镇的人,在出远门时才会自带行李装备。换做是大城市的正式信差,他们向来都是轻装便行,到了山脚下之后便直接转交给那里的村民处理后续,至于他们自己,则是赶忙返回去领取报酬。这样的运营机制,伴随而来的是信差们送信效率的提高,以及服务质量和态度的降低,他们只要想着完成工作并得到工资,并不会去考虑怎样真正地把邮件送好。

        以前来过雪山村的信差,往往都是直接把邮件在村门口随便交给一个村民,再让他们转送,或者偶尔有更负责任一些的,才会送到村议事堂。同样是要给灰胡子隐居者传信,以前来过得那两次,全部都是把任务转交给雪山村村民,不会去想着自己登山的。毕竟人家是大城市邮局的正经职工,完成自己的份内本职才是正务,偏远山村要多配合他们,也是有相关的明文规定的。

        雷拉格最后确认了自己的背包、长剑,以及腰间挂着的匕首、钩锁,之后便迈出了他的登山之路。七千级风雪神山路,听起来威严壮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是有人修建了七千级的山路台阶,也就是说,比起攀爬野山来,这是要容易得多的。

        而且这七千级的山路,这是通往山上的修道院,却不是真的通往最高峰的,也就是说雷拉格其实不必爬上整个山,只需要爬上大半,就可以到达修道院了。

        七千级,换算成七千步的话其实并不多,哪怕就是估计这些台阶的长度,每级台阶约莫需要再走上三步,两万一千步,未必就有多远了,从溪木镇出发,绕着整个大雪山山域转了大半圈,远比攀登一个主峰的步数要多。

        关键在于登山不同于平底,向上走要更加消耗体能,并且越上越寒冷,才是最累的原因。雷拉格沿着台阶一路攀登,感到疲惫和寒冷之后,上下确认了一下自己现在的高度,约莫还没有到达山的一半。不过这毕竟是盘山路,大体上是要环着山体才能一路螺旋铺设到山顶的,总是下层长上层短,等到了后半截山路,向上升起的速度就要比现在快上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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