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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成立后,一开始在沿袭了秦朝郡县制的同时,也实行着分封诸侯王的制度,史称“郡国并行制”。而这种制度很容易导致封王权力膨胀,滋生不臣之心,汉初的“七国之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所以到了汉武帝时期,为加强集权,削弱诸侯王地方力量,在推恩令的基础上,汉朝又对秦监御史和汉初丞相史的制度进行了改革,确立了独具特色的刺史制度。
起初的时候,新颖的刺史制度可谓是极大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在保障了皇权的基础上,也促进了汉朝国力的发展。
但是,毕竟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的存在。由于刺史能够直达上听,同皇帝接触,权力上不止是可以决定地方官员的进退走留,甚至连后者的生死存亡也能左右一二。所以,在中央朝廷长时间地放权刺史之后,刺史拥权自重的现象开始滋生,最后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乃至于到了西汉后期,州刺史从监察职能的中央官逐步变成了拥有行政权的地方长官。
待到王莽篡汉称帝,为增强地方实力,便于镇压因为新朝改革而引起的地方叛乱,大笔一挥,王莽就将刺史改制为了州牧。
自此,这个由刺史进化而来的州牧,也终于从畸形的监察官职转变成了正式的地方行政大员。
而刘秀创立东汉王朝后,深感州牧制度对于国家的荼毒之深,所以又于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再次挥笔,把州牧又改回了刺史,职权在名义上也被限制在了监察一块。
但光武帝肯定做梦也没想到,这一个地方专权的制度在一百多年以后,又再一次死灰复燃了。
“州刺史只得监察地方之权,而州牧兼任一州政务,军事,财税,乃是替天子牧守一方的要职。如今天下纷乱,各地多有贼人造反,尊父怜悯天下苍生,所以向先帝提出废史立牧,为天子分忧。这不就是父亲的意图吗?”
刘瑁懒得跟赵韪这个谜语人多废话,说完以后自顾自地喝起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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