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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镜拿出新鞋子换上,把旧鞋装进鞋盒里收好,说:“女人又怎么样?只要陆总愿意偶尔给我撑撑腰,顺便介绍点生意,那么Lisa姐就算再讨厌我,不是也不能拿我怎么样。而且,看她一副看不惯我又干不死我的样子,我觉得很舒坦。”
“夜镜,你是死人吗?傻站着干嘛,还不去陪客人喝酒!”
阿青刚要开口说话,Lisa不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夜镜立马赔上笑脸应道:“欸,我马上就去!”
阿青脸色瞬间变得有些一言难尽:“……”行吧,你说什么都好。
既得了好处,就要尽心尽力地把他人交待的事情办好,这是夜镜的原则。所以一下班,她就将自己拾辍干净去替陆天晴送东西了。
不管欢悦城里的人如何说道,夜镜心里却掂得清楚,陆天晴愿意对她好,她自然开心地受着,要哪天对方吝啬了施舍,她也不会多说什么。豪门贵胄的感情大多薄凉,朝不保夕是常态,提上裤子就不认人的也多得是,她在欢场混迹多年,不至于连这些都看不透。
但其实,夜镜私心里希望陆天晴的新鲜感能保持久一点,她们这样的身份,有人护着讨生活可容易多了。
夜镜到了陆天晴指定的地址,肉疼地掏钱付完打车费后,不禁开始思索回去穿着高跟鞋走两公里去做公交车的可能性。
她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替陆天晴送东西,但看到眼前这座偌大酒庄时,目光还是呆了呆,脚步也无意识地变得小心翼翼。
酒庄老板在待客,夜镜把陆天晴交待的东西给了接待的工作人员后打算离开时,眼角余光却瞥见了一道熟悉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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