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关闭广告屏蔽管理*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
看了三分之一,王猛心里就开始苦笑,他看出来了,这根本就不是原始卷宗,这是伪造的,这是有人篡改之后才形成的无懈可击的卷宗。这从档案卷宗的笔墨深度和纸张的新旧度上就可以看出来。不过,也只有王猛才能够看出,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除非做技术鉴,但既然没看出来,谁会想到去鉴定?
不过,虽然看出是伪造的,但是,王猛依旧不动声色地看完。
既然是假的,必然是为了遮掩事情真相,自然会把黑的说成白的。
既然知道本来是黑的,如今已经洗白,那么逆向思维就派上了用场,完可以把白的看成黑的。如此还原,也能看出个大概。
其实,王猛无需看档案就已经从郭启蒙的记忆中确定了此案为刑讯逼供的冤假错案,他现在的目的就是找到证据。
这起冤假错案无疑是原中市刑警大队为了应付上级的限期破案的命令,才不择手段的结果。
在官场有句话很流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策无策凭胆魄!
就拿公安系统的干警来说,要是不能按照上级要求限期破案,那就会受到处罚,背上处分,甚至丢了官职和工作,这样的结局可想而知,是无法让人接受的。所以,要想结局好点,就必须限期破案,可要是真不能限期破案,“聪明人”就会使用一些非常规手段,这种手段就叫做不择手段,不择手段酿成的后果很严重,甚至草菅人命。
这类事情在公安司法系统并不少见,但随着司法制度的严格,随着国家对公安司法系统监督力度的加大,如今这样的冤假错案已经不多,但,不是没有。
实际上国家法律对破案时限并没有限期破案的时间规定,但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效率才制定出限期破案的政策。当然,此举也是为了激励公安干警,快马加鞭,也是为了早日平息因案件而带给人民群众和社会的不安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