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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荷马史诗》记载,向奇大概知道对方所说的很可能是冥后珀尔塞福涅,那个被他从卡纳强抢回冥界的美丽女神,可是并非所有的神都可以永生不死,而且哈迪斯曾亲口说过珀尔塞福涅也已经神隐,所以留存在这个世上的神祇并不像上古的时候那样多。
“可那个人不是已经不在了吗?”向奇勉强支着头侧,一面把玩着浸泡在酒杯里的银质戒指一面道:“再真挚的感情,再深沉的牵挂,都终将会有分别的一天,什么也抵不过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所以你就躲在这里借酒浇愁?”冥王转脸看着他突然道:“我刚才说的那个人并不是我的妻子,我跟她不过是各方权利相互制衡的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真正让我感觉自己活着的另有其人。”
“是化为白杨的大洋神女琉刻?还是变成薄荷的水泽仙女明塔?”向奇漫不经心地往人的伤口上撒盐,只不过他低估了对方内心强大的承受力。
冥王轻声叹息:“你明知道我说的是谁,却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向奇是聪明人,而且生性敏感,洞察敏锐,在对方柔和目光下,慢慢地直起身,脸上露出了恶质的快意,借着酒气毫无顾忌地笑问:“我?求而不得都能让你这么快活?”
“痛苦不堪,但同时又甘之如饴。”
向奇哂笑:“那你还有什么资格说我?你这何尝又不是一种自虐?在我们那儿,你这种病叫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我跟你不同,没办法拿痛苦当享受。”
冥王道:“你对那小丫头的执着只不过是源于克洛诺斯血液在作祟,毕竟你们的心脏来自同一个神体,所以才会渴望合二为一,这种感觉在晨生的力量涌入你身体的时候不就已经知晓答案了吗?那并不是真正的爱意。”
向奇认真想了想,点头认同:“好像确实如此。我的理智一定是被那罪恶的血液支配了,感情也被这颗已经不属于我的心脏所左右,要不然正常人谁会看上一个营养不良的万年小学生?那个要身材没身材要相貌没相貌的铅笔精,又矮小又贪吃又好动又坏心眼,脑子里装的全是馊主意,还一肚子的坏水,恶行累累,罄竹难书。”絮絮叨叨地数落着,将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又接着说:“可是……不管时间过去多久,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一个人吃完三十碟寿司挺着肚子打嗝的声音,就像RAP一样悦耳动听,个头小,胃口却贼他么大,每次和她一起吃麦当劳的时候,她托盘里的汉堡都堆得跟小坟头似的,贪吃得要命,甚至还曾经偷吃毛大壮和毛二壮的狗粮,别人的初吻要么是各种糖果的味道,要么是唇膏唇蜜的味道,而我的,是狗粮的味道……那个变态,害我也喜欢上了狗粮。”
向奇字字血泪地控诉,脑海里又情不自禁地忆起两个人亲手为对方穿耳洞并带上同款耳钉的情形,就是在那时候,他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吻了她的唇,当时的味道历久弥新,可如今她却要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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