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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律法,不允许杀害他人,祖母为什么不令人将他们捉起来问罪?”
甚至还给他们钱财,令他们如获至宝,对一个无辜孩子的苦难视而不见。犯错的人,不值得嘉奖。
他们是江陵萧氏,是南郡最为尊贵的家族,她们可以定他们的罪,并且是无可辩驳的。
祖母已经不再年轻的眼中遍布着哀伤,愤怒于她而言是不值得的。
“那是他们自己的孩子,阿翾,你也必须知道一句话,叫做法不责众。”
疑惑渐渐地遮盖了她眼中的愤怒,“既然是他们自己的孩子,又为什么要轻易的杀死呢?”
那孩子方才在她怀中睡的很安稳,即便纵马颠簸,走走停停,也没有再醒过来哭闹。
祖母的回答是很简短的,“因为她是一个女孩。”
在贫苦之人的眼中,这就代表了一切。可怜与可恶,往往是分不开的。
但可怜不能作为可恶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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