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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有法律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胡明明和女儿可独占7成的分配额度,不过她联系公婆老年丧子,只带走了女儿的那三成,将余下的7成留给了公婆,作为日后的养老金。
两位老人没有推辞,不过都记住了儿媳妇的好。
这两年来,胡明明经常会把女儿送到公婆那边,让两位老人帮忙看顾一二,同时女儿也是丈夫唯一的血脉,至少能给他们一些宽慰。
暑期过后,胡明明想着把女儿送到幼儿园,快满四岁的年纪,已经可以去了。
丈夫过世后,胡明明一边养育女儿一边工作,并没有再恋爱。
非是因为其他的因素,主要是觉得自己目前有稳定的工作,每月公司给缴纳社保,同时女儿年纪还小,再加上社会浮躁,她担心再婚后对女儿不利。
毕竟别人没理由平白无故的对你的孩子好。
如果是看在她的份上,那么当感情淡去,或者是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她害怕女儿会被自己忽视。
女儿已经没有了父亲,不能连母亲都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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