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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溪:“……”
爹,你在天有灵,你可知,人算不如天算,算人者不能算己!
过几日,江溪便领了告身、敕牒,并官给公服朝笏。
告身是一大张宽高四尺的黄麻纸,厚如铜钱,字二寸见方。
《周授江溪左拾遗制》,
开头为——
“敕:秘书省校书郎江溪启”,紧跟几行四六骈文,为例行的溢美之词。
而后方书正文——
“朕甚知之。今特命为通直郎,行左拾遗。故敕。兴平二十七载九月二十二日行。”
下为三省有司官员具衔署名,最后钤了一方朱红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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