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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死亡的地点,本身就是在公共厕所里面。
之前丁凡也做过一点功课,尸体发现的位置,本身就是一个人员在的地方,而这个街道的公共厕所,三条街就只有这么一个。
也就是说,这个厕所的使用率是非常高的。
在排除抛尸的可能之后,这个凶手显然是对这里十分熟悉的。
这么高的使用率之下一般的凶手都会选择,用最快的手段,将人杀死,而不是用绳子勒死。
用绳子将人勒住后颈,导致死者窒息,最少也需要一分钟的时间。
由于死者不是被勒住了主动脉之后,导致脑供血不足,而形成了脑死亡。
而是被人勒住了的气管的位置,最后导致死者最后呼吸不畅的情况下昏厥,最后窒息脑死亡。
这个情况下,说明凶手对杀害现场有一定的了解。
他很确定,这个时间一般不会有人到厕所里面来,所以才在这个地方动手,将人杀害之后,抛尸茅坑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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