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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时间,鄂博在县城杀人两次,抢劫高达七次。
这是他在所有犯案地点都没有发生过的,虽然在别的地方,他也有杀人的情况,但是最多也就只有一次,从来就没有第二次出手杀人的情况。
而呼鹿县这边杀人的情况,明显就跟别的地方不一样,第一次杀人之后,不仅没有离开,竟然继续在县城里面犯案,最后甚至还杀了一个警察,后来被阚亮开枪击中,这才负伤离开的。
单从这个人的作案习惯上来看,他好像在刻意的回避什么,每次杀人都不在同一个地方,侦查能力很强。
等他离开了作案地点之后,从此就在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了,有点像是动物在第一次到了什么地方,要留下一点记号一样。
丁凡一直都想不明白,这样一个杀人疯子,明显是不会第二次出现之前杀过人的地方,为什么会频繁的出现在呼鹿县那?
这一点丁凡想不通,而邹平的分析,完是按照对于正常人都理解,认为他是为了什么人才来的。
可丁凡不这样想,鄂博为人性格孤僻,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朋友也是因为跟他发生了一点口角,意外死在了他的手上。
从这以后,他就背井离乡靠着抢劫为生,一路走一路抢,直到他抢到东北最接近边界线的县城,也是他最后差点死掉的地方。
说实话,这一点在丁凡看来,完不正常,这样的地方,他几乎应该是躲着走才对,为什么会带这里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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