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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回 土地兼并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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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地是国家分给个人的,怎么能私下买卖?”

        李松鹤见小强说的没头没脑,老头睁大眼睛瞪着小强说道:“地这东西,分给谁那就是谁家的了,她要卖地,谁也拦不住啊。

        再说了,现在卖地的人可是不少,拿本县说,起码就有二三成农户已经把地给卖了。

        就说俺们村吧,除了王水秀她家,还有李有明,李培苗,富建德,王立源……还有那个谁家来着?……那个谁……那个瘸子……”

        当李松鹤皱着脸,一副头疼的表情回想那个瘸子的名字的时候,小强内心已经如油锅般煎熬翻腾着了。

        他仔细一想确实是这样,这年头还没颁布《土地管理法》,土地按照各地政斧发给农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规定农民土地房产“为本户(本人)私有产业,耕种、居住、典当、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小强焦躁起来,心说:“该死!历史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要到53年才开始实行,56才完成,之后经历了过于超前于生产力的超大规模公社化,最终不得不退一步,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使用了适合大部分农村地区实际生产力水平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但问题是,这么来来回回折腾,都搞一刀切,从一刀切的公社到一刀切的联产承包,极端的厉害。

        自己之前建议中央的《土地管理法》,目前看来跟的太慢了,还没开始颁布实施。而中国农民对于土地的饥渴,是一种从骨子里发出的千年夙愿!只要有机会,农民对土地的兼并收购就会像癌细胞一样疯狂蔓延扩散!”

        “我想起来了,瘸子叫李大栓!”李松鹤一拍脑袋,如释重负地说道。

        小强打断李松鹤长考后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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