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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南洋宣慰使(求订阅)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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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荷协议终于签订了。

        荷兰人承认大员属于了郑氏,并且愿意付出十万两白银作为赎金,将大员一战的俘虏全部赎回。

        同时再出十万两白银作为战争赔款。

        郑荷贸易继续,交易地点定在大员,就在台南。郑家会划出一片区域作为贸易区,两边商民都可以自由贸易。荷兰人的商船也可以以此为中转站,并且通过郑氏的势力范围,与日本正常贸易。

        两边很有默契的搁置了关乎新州的事儿,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做出承诺,未经郑氏允许,不得与满清有任何往来,更不允许向满清贩卖枪炮火药等军事物资。

        荷兰人本来还希望得到司法权益上的弥补,但郑芝龙可不会给他们脸。

        所以签署协议时候的法诺西尼脸色是很难看的,身为东印度公司的高级商务代表,这份协议让他感受到了耻辱。

        心底里发狠说,回到巴达维亚,他就立刻着手向北面的鞑靼人输送枪炮,但面上他却只能含笑的与郑鸿逵寒暄着。

        中国人手中的火枪就顶在公司的脑门上,他们必须答应。不然,对日贸易的断绝将会给损失惨重的远东分部带来又一次重击。

        没了大员,又丢了日本,公司在东方的利益就还不够果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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