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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零五十二章 终结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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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以说是罗马和汉室最大的不同,汉室的军法里面没有投降赎回这一条,倒是有交换人质,但这种一般也都非常少。

        所以汉室对于军队的要求,更为直接,被包围了就继续战斗,撑到友军到来,或者突围,或者战死战场,外战投降全部算叛国。

        实际上中国从终结春秋战国之后,对于将校士卒的要求基本都讲究一个胜则荣耀回归,败则战死沙场,投降的将校除非是内战,而且本族之内的内战,基本是按照叛徒或者贰臣计算的。

        至于欧洲,则完全不同,由于罗马公民制度的延续,以及进而出现的贵族延续性,导致欧洲战争其实是领主的战争,战败投降,等赎回基本延续到了一战。

        可以说在一战结束之前,欧洲战争里面,打输了投降属于非常正常的一种行为,大不了割地赔款,付点赎金什么的,甚至连自己的士卒都能赎买回来。

        实际上在春秋年间,中原的战争和这个差不多,所谓的五十步笑百步啦,不鼓不成列啦,都是这个时期的战争礼仪。

        这一时期的战争就和罗马公民的战争很近似,甚至比罗马还要夸张,什么作战之前下战书,动手之前,互派使节问候,对方阵型没列好之前不下手,对方战败不追击逃兵等等。

        然而这都是国人才配享受的待遇,被俘虏咋了,只要我是国人,我能出钱就能自赎人,溃败了咋了,只要跑出去五十步,对面没把我抓住,那这战就算我退场结束了。

        当然这些战争也都是国人和国人之间的战争,野人?野人不配,给爷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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