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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出去,陆冲云就夹了几筷子红烧肉吃,这是他最爱吃的菜,每逢来到这里都不用他点菜,宁大嘴都会亲自做一份红烧肉。
就像顾晓月没事喜欢吃牛肉河粉一样,陆冲云偏爱这道菜也是因为多年前,能吃上一份红烧肉就是一种奢望。
因为穷困、因为潦倒、因为那些艰辛又充满了希望的岁月。
但他跟顾晓月又不一样,就算到了今天顾晓月点了一份干炒牛河一定会迅速把它消灭干净,而陆冲云吃了两口之后就不再动筷子了。
他喜欢看。红烧肉摆在桌上永远比吃进肚子中好看。
事实上他对吃并不讲究,而且他对“吃”有着自己的独特看法。
他总认为一个吃货不一定是好厨师,但是一个好厨师绝对是一个吃货,因为你对吃没有兴趣,是绝不可能做出好菜的。
而一个吃货又绝对不是成为大人物的料,因为一个人把精力投在“吃”这种事情上面,大脑就会被塞住,思考的东西就少了,成为猪一样的废物。
这就是为什么他放心把这酒楼交给宁大嘴的真正原因,宁大嘴这种人就没有那种可能背叛他。
神思中门被推开。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男子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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