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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伴随着商人们的南来北往,朱永兴废除疍民、堕民(惰民)、伴当(世仆)、丐户、倡优、乐户、九姓渔民贱籍的谕令也随之传播开来。
“……压良为贱,自宋迄今六百余年之弊政,吾大明化民成俗,以礼义廉耻为先,值此人道彰明之际,岂容此等苛令久存……此谕令之后。即行通饬所属一体遵照,并出示晓谕军民人等,以副吾一视同仁之至意。”
朱永兴大刀阔斧,几乎削去了除仆婢之外的所有贱籍,既显示出了自己的政治气魄,敢于革除旧弊。以振作之势与满清抗衡。又能以一纸谕令得民心,得人力,壮大自己的力量,并为着手开发湄公河三角洲募招劳力。
当然,豁除贱籍也是有条件的,这是朱永兴的长远考虑,优惠政策最好不要一步到位,以免日后无法施恩,鼓舞人心。
有功于国家者立刻豁贱为良。并惠及全家;一人入伍,全家立即豁除贱籍,并授永佃饷田二十亩,只纳两成税粮;无人参军,但能前来垦荒或定居者,则豁贱为准良籍,缴税纳粮(居住期)满三年,才能正式被列入民籍。享受民籍所拥有的应考、出士等政治权利。
豁除贱籍的条件并不苛刻,还可以说是相当宽松。乱世人命贱如狗。拼了自己一条性命,能换全家为良籍,并且有安身立命的田地,在当时人的心目中,是非常值得的。至于三年之后豁贱为良,也不困难。到哪里不是缴税纳粮,而三年中缴税纳粮的数额是有些重,但也不是不能承受。等成为民籍后,缴税纳粮的比例也就降下来了。
至于于国有功,也有多种选择:为明军带路指引。擒杀清兵清官,捐输粮草钱财……反正朱永兴对豁除贱籍是势在必行,这些对抗清大业有帮助的行为,不过是白赚来的好处。
而这些被豁除的贱籍,多集中于东南沿海,象浙江惰民、九姓渔民,福建、两广疍民,安徽的伴当、世仆,江苏的丐户。针对性是有一些,但并不是朱永兴的主要目的。人生而平等,从事行业也是为了养家糊口,何贱之有?要说贱,那些没有廉耻、节操的汉奸,倒是连妓女都不如。
在此时发豁除贱籍的谕令,一是因为出海之路已经畅通,又即将有水军前来投效,开发湄公河三角洲已经提上了日程;第二个原因则是给梦珠长脸,以朱永兴纳妃为吉庆,有大赦天下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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