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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半新不旧的轿车,凯恩进入南城区。
如果说天堂去也有贫民窟,那里南城区就算是了。
这里住的人,穷不是主要特征,杂乱才是。
他们基本都是在邻市上班的,从事的多位社会底层工作,薪水微薄,有家要养,又或遭遇这样那样的困难,因此只能搬来这里住,从某种角度讲,就跟住不起城区住近郊是一个性质。
因为杂,所以乱,因为乱,治安就不好,有点办法的都搬离了,于是越来越贫民。
杰米的‘家’就在这里,甚至还有个家人,一个聋哑的肥婆。据说是杰米当年收留的,也没结婚,就那么鬼混式的同居了十多年。
掌握了杰米秘密的凯恩却知道,那名黑人肥婆根本不是他的老婆,而是杰米长期雇佣的打手,同时也是名杀人犯。
杰米掌握着这个真名叫梅尔的黑人肥婆的大量证据,并且管吃管住开薪水,而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看好家。
凯恩到的时候,梅尔正在跟一个黑人男子玩西部狂野。凯恩看了看梅尔的‘吨位’,又同情的看了看其身下那黑人那男子的体型,将杰米的皮囊往正要发飙的梅尔面前一丢,道:“杰米已经在这里了,你是打算步他的后尘,还是拿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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