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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用一条鞭法之意何在?乃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以漕粮而论,一石漕粮按离京远近,要另征三四斗轻赍银,也就是十之三四作朝廷的运输储存之费。”
“所谓火耗者,到底多少?实不过百之一二。但地方官员借火耗之名,为巧取之术,以至于代增一代,官重一官。如今官取十之二三,民以十三输国之十,里胥又取十之一二,民以十五输国之十。一句火耗,以至于官无横征之名,民却有暗害之实!”
于慎行越说愤慨之色越是溢于言表,下面官员也是跟着窃窃私语。
兵部尚书宋应昌,刑部尚书萧大亨亦示意他有话说,杨俊民问道:“大司马,大司寇是附和还是反驳于大宗伯方才所言。”
宋应昌道:“本部附之。”
萧大亨则道:“本部不敢苟同。”
杨俊民道:“那请大司寇讲!”
却说林延潮以次辅行首辅之事后,在主持廷议时定下了规矩。
这规矩参考于罗伯特议事规则,其中重要有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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