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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与乐(剧情章,含一丢丢沫)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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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乐是个幸运的小乞丐。

        他出生时被遗弃在破庙门口,一个老乞丐心善,将他捡回破庙,一口水一口饼糊糊喂大。

        老乞丐看着白嫩可爱的小婴儿,干巴巴的脸上笑得挤出了几道褶皱,给他取名“与乐”——与天同乐,希望他一生平安顺遂。

        自与乐一岁后,老乞丐从不带着与乐一同乞讨,他年轻时是个教书先生,老了虽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可总有几分读书人的骨气和倔强在身上,他不愿以稚儿来博取旁人眼泪,以此讨得更多的钱,也不愿让勉强记事的与乐再见到自己谄媚讨好、低声下气的模样。

        人可以为了活着放弃一些东西,但不能丢掉自己的底线。

        说起来,老乞丐年轻时也是个俊书生,考取过一些功名,知自己也就只能到这一步了,去私塾自荐当了个教书先生。

        既有些功名,踏破门槛的媒人是少不了的,他便娶了个温婉贤淑的妻子,与妻子琴瑟和鸣,生了个顽皮好动的小子,一家人的日子虽清贫,却也不缺衣食。

        可惜官兵无作为,竟让匪徒进了村子肆虐,老乞丐为了救妻儿,被刀子戳瞎了一只眼,被一个身强体壮的匪徒死死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奸淫至死、孩子被硬生生掐死,拼命挣扎也只换来被匪徒一寸寸碾碎的膝盖。

        那伙匪徒听说老乞丐考取过功名,心中有些忌惮,没有下死手,掠夺了一番他家中的财物,嘴上骂骂咧咧,啐了一声“穷鬼”就走了。

        老乞丐一只眼布满了血丝,另一只眼的血顺着脸往下淌,血滴落在地上,他拖着一条瘸腿去报官,衙门前的鼓槌在手心攥出了汗,他重重敲响了申冤的鼓,却只得来一句:“官府不知匪徒营寨在何处,无从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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