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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六章 照规矩做事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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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三是二公子的管事,身上是有官职的。

        这官职叫林庙守卫司总旗官,实职要八百两,虚衔只要三百两。

        林庙守卫司是朝廷认可的正经衙门,按圣公的规矩,家生子们在外历练了久了,上上下下都没话说,就能捐守卫司的官。

        孔三符合这个规矩,所以就在几年前捐了个总旗官,可实职那份银子他嫌多,因而只捐了个虚职。

        但即便是虚职,也够孔三风光的了。

        毕竟,这林庙守卫司的最高官职也仅是百户。只按这守卫司的资格算下来,他也是排前十的。

        家生子出身,又是守卫司的总旗,自打跟着二公子来到这滕县后,孔三就着实过足了官瘾,耍足了威风。

        二公子也十分器重他,大事小事都叫他办,有圣公府的旗帜,再有二公子撑腰,孔三想不在藤县横着走,都难。

        这不,三年下来,小妾讨了三个,相好的也有几个,至于请他孔总旗破瓜的,他自个都计不清了。

        不过,孔三也不是白占百姓的便宜,多少总要给他们些好处。比如减少些贡纳,少量些土地,或者免了你家小孩入府做伴当,总之,他不白玩人家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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